第(1/3)页 除了余光和余自远,没人相信余自远真能赚到钱。 听到余光的条件,送余自远过来的警察都无语了,这是能对孩子说的话么。 看着余自远那副打了鸡血的模样,两人轻轻摇头:“叔叔们给你十元钱好不好。” 一个孩子是不可能赚到钱的。 余自远摇头:“不要,我要自己赚钱。” 他的声音里有孩子独有的执着。 两人再次对视一眼,忽然一个警员指着地面轻声说道:“你看,这有十元钱。” 余自远再次摇头:“那是你掉的,我刚刚看到了。” 见余自远说的认真,两人只能将人先带回去再出主意。 原想着一夜过去,廖芝有可能会来报警,到时候他们再批评教育几句,便可以将孩子送回去。 却没想到,直到第二天下午,廖芝依旧一点动静都没有。 就好像她丢的不是一个孩子,而是一条狗。 余自远倒是非常适应妈妈不要自己的事,毕竟被送回舅舅家,同被妈妈遗弃基本上没有任何差别。 廖芝不来找,警员们也不想将余自远这么送回去。 他们这是个小分点,平日里遇上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时间多,耐心也多了不少。 他们很担心若真将余自远送回去,廖芝会不会一怒之下对余自远做出什么来。 人的恶念,往往只在一瞬间。 而且余自远也不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,根据他们得到的资料,他那个姐姐是有能力养大余自远这个弟弟的。 更别说余自远自己也惦记着要跟着这个姐姐。 余自远倒是没忘自己向余光的保证,心心念念的想要将手里的一元钱变成十元,而且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。 可惜一天过去了,他依旧没想到好的办法。 倒是带了他一天的姐姐给他出了个主意,单位有那么多矿泉水瓶,他完全可以收集起来拿去卖。 这边余自远感觉自己找到了致富的好办法,兴冲冲的划拉起身边的瓶子。 第(1/3)页